發布:2025-04-01 09:22:04 關注:55次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是浙江大學直屬附屬醫院,省級綜合性三甲醫院。醫院地處浙中義烏,于2014年10月開業。在2022年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中排名第77名,國考連續四年A+,排名全國前5%。2020年,經教育部批準,依托醫院建設一帶一路國際醫學院、浙江大學國際健康醫學研究院,現已開啟三院一體建設世界一流國際醫學中心新征程。
現因發展需要,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歡迎加盟!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共計招聘102人,其中醫療崗76人,醫療技術崗6人,護理崗10人,臨床后備崗10人。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崗位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1.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
2.具有博士學歷學位的非應屆畢業生;
3.具有崗位要求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員;
4.具有以下情形者可視同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1)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2)在兩年擇業期內(計算至報名截止日)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訂或簽訂后依規撤銷,一般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3)初次就業求職期相當的留學人員(2024年10月后畢業,按畢業文書載明的時間認定);
(4)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于2025年畢業,有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
(5)其他國家規定需視同對待的情形。
5.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本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時限內及時入職;
6.有工作經歷者要求既往無重大工作失誤或差錯,無黨風廉政、意識形態、醫德醫風問題;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具體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學制為臨床醫學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崗位專業要求限制。
本次招聘年齡認定統一截止到2025年1月1日。為方便資格審查,招聘崗位表中的年齡條件,如30周歲及以下,專指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情況以此類推。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發布招聘信息。醫院在招聘院校網站、招聘會現場、高校就業網站或醫院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信息。
2.報名。本次招聘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有意者請登錄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官網-人才招聘注冊,并根據系統要求選擇應聘崗位進行投遞,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報名。僅注冊、填寫簡歷,不報第一志愿崗位視作報名無效。請在個人中心-投遞記錄中確認第一志愿為已投遞狀態。應聘者應對自己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時間截至2025年7月31日。
3.資格初審。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主要審核報名人員的專業方向、醫教研業績、所獲榮譽等條件。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按比例確定考試對象,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術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入圍考試人員通知將通過短信或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者。因考生原因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同放棄。
(二)考試考核
本輪招聘考試工作將分批次進行,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由醫院根據實際和崗位要求組織筆試、專業面試、綜合面試、心理測試,前三階段逐輪淘汰。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綜合、專業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確定專業面試人員;如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專業面試人數。專業面試前,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2.專業面試
專業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水平、科研水平、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及團隊融合潛力,由醫院組織專家進行。專業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40%、專業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入圍綜合面試成績,并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綜合面試人員(其中招聘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如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綜合面試人數。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評委由醫院面試專家庫專家組成,通過考查應聘者綜合素質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并結合專業面試、與應聘者開放性交流進行綜合打分。
考試總成績=入圍綜合面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60%。若總成績相同,以綜合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計劃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心理測試的,或者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
(三)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結合醫院崗位實際需要,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在本單位直接體檢并認定。不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或不適合在醫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錄用。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辦法執行,若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四)遞補
對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由醫院招聘工作小組決定是否安排遞補。需要遞補的,各崗位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五)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我院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浙四醫院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外地戶口的,聘用之前須將戶口遷移至義烏)。擬聘人員的報到資格原則上保留到2025年12月底。
四、其他事宜
(一)應聘者提供的個人信息要求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入職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原則上要求為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5年12月31日,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擬聘人員的報到資格原則上保留到2025年8月底,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5年12月31日,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在職人員在我院規定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轉移手續的,我院不保留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故確需延遲入職的,經我院審核同意后,最長可保留到2025年12月31日。
(四)學歷/學位沒有特別說明的,表示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相應的碩士(博士)學位。
(五)招聘崗位表中的年齡統一計算到2025年1月1日。
(六)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直接咨詢醫院人力資源部。咨詢電話:0579-89935019。
五、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醫院招聘系統(浙大四院官網-人才招聘網專欄);
2.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通過手機短信通知,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監督機構(部門)及聯系方式:
浙大四院紀檢辦公室:0579-89935017。
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579-85530732;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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