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4-12-16 17:10:46 關注:955次
為加強我區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關于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的通知》《關于做好2024年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將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計劃招聘292人,聘用人員納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由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統一管理、鄉聘村用。具體崗位、招聘人數等,詳見《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2024屆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信息表》(見附件)。
二、招聘人員范圍
(一)2024年醫學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及含2022年、2023年畢業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生指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高校畢業生)。
(二)符合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按2024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人員也可報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
2.參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含我區招募派遣到外省的)、“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察合格后2年內的。
3.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后未參加工作直接接受規范化培訓的人員,并于2024年培訓合格的。
三、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品行良好,有意愿長期從事我區鄉村醫生工作。
(二)學歷及專業: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取得臨床醫學、全科醫學、中醫學類(包括中醫學、蒙醫學、民族醫學、針灸推拿、中醫骨傷)、中西醫結合類等專業,且同時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2月17日(不含)至2006年12月17日(含)期間出生的,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未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
2.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3.因違法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管理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7日10:00-12月22日17:00。
報名網站為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
com.cn),報名時,請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填報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并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因提交報名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網上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報名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與《崗位信息表》中載明的聯系方式進行聯系(見附件)。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12月18日15:00-12月23日17:00。
應聘人員資格初審工作由各盟市衛生健康委在線審核。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內容,退回報名人員補充。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于2024年12月26日11:00-12月29日9:00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及體檢的必要憑證。
(四)筆試
1.全區統一組織閉卷筆試,選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的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選擇蒙古語言文字試卷(部分內容加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應聘人員須用蒙古語言文字作答。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應聘人員自行選擇答題語種,并在網上點擊確認。試卷及答題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2.筆試時間:2024年12月29日(星期日)9:30-11:30。考試科目為《醫學綜合知識》,考試試題內容為基層衛生政策、相關法律法規、基本醫療、預防保健、公共衛生等方面知識,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此次專項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采取閉卷形式。為保證招聘人員基本素質,筆試劃定合格分數線,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并按照筆試成績排名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4.筆試考區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統一參加筆試,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5.筆試結束7日后,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成績。加分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因個人錯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進行加分。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盟市衛生健康部門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在各盟市人事考試招聘信息相關網站上另行公告。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需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3.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正反兩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
(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集體戶口的提供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并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報考崗位要求取得相關學位的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2024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蓋章)、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資格復審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2022年、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系、院、部)或檔案管理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以上資料A4紙復印按順序裝訂(復印件留檔,原件審閱后退回)。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個人錯填民族導致加分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
1.面試工作由相關盟市衛生健康部門會同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等內容,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盟市人事考試信息相關網站。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2.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1:3的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按照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崗位;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面試造成的崗位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向社會公布。
3.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可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語言作答(應聘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面試次序由抽簽確定,全過程錄像,成績現場公布,并經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時,對實際參加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考生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如無法計算平均成績的,需達到面試設定的合格分數線7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
5.總成績確定。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辦法計算最終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根據總成績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最終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面試缺考者,不計算總成績。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機構由旗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確定。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初檢結論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由于非組織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考察工作由旗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考察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八)結果公示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綜合盟市衛生健康委、人社部門審定后的資格審核結果、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等,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對象,并在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門戶和報名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九)聘用管理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黨委編辦、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達聘用通知,旗縣衛生健康委報當地人社、機構編制部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納入鄉鎮衛生院事業編制管理,由鄉鎮衛生院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實行試用期制度,明確派至具體村衛生室服務,由衛生院履行管理主體責任。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大學生鄉村醫生正式辦理聘用手續后應當在村衛生室服務不低于6年(包含試用期1年,不含參加規范化培訓時間),3年內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應當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本次公開招聘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發布有關工作,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3.本次招聘發布的簡章、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見附件
咨詢時間:12月17日-12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自治區人事考試院?0471—6600198、6601168
監督舉報電話:0471—6944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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