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招聘網2022年07月12日訊:為貫徹落實《濟源示范區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濟管衛〔2021〕59號)精神,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制度,結合鄉鎮衛生院提出的2022年度招聘計劃,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個人自愿,平穩過渡,擇優聘用”的原則,優先從已在政府辦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中聘用,優先覆蓋鄉村醫生“空白村”和貧困村,確保原有鄉村醫生隊伍總體平穩過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此次招聘崗位均為鄉村醫生,人數15名,其中:軹城衛生院5名、承留衛生院2名、坡頭衛生院2名、五龍口衛生院3名、克井衛生院3名。
三、聘用方式
此次招聘的鄉村醫生與鄉鎮衛生院簽訂聘用合同,納入鄉鎮衛生院管理,推進鎮村一體化管理。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擁護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農村衛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鄉村醫生職責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年齡在45周歲以下(執業醫師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日期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勝任農村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5.擬聘用人員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資格要求:已取得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下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招聘公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3.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或鄉村醫生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招聘公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有國家、省、示范區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或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符合規定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優先聘用:
1.具有三年以上鄉村醫生工作經驗的;
2.本鄉村居民或者同意調劑執業地點的;
3.具備一定電腦操作水平的。
五、招聘流程
(一)個人申報。根據知情自愿原則,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人員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鄉鎮衛生院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5日。
2.報名地點:應聘崗位所在地鄉鎮衛生院。
(二)資格審查。
1.初審。由鄉鎮衛生院對應聘者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接收個人申報材料7日內。
2.復審。初審通過后,鄉鎮衛生院將應聘人員材料及花名冊提交示范區衛生健康委進行復審。
復審時間:衛生院完成初審后7日內。
(三)考核評定。資格審查通過后,由各鄉鎮衛生院對審查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評定。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工作能力、崗位匹配度等情況。考核評定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時間:市級復審通過后7日內。
(四)公示。經考核評定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經示范區衛生健康委審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示范區衛生健康委官網、各鄉鎮衛生院、應聘崗位所在村(居委會、社區)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同時,利用單位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一并公示。
公示時間:考核評定合格次日起予以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如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公示期滿群眾無異議的,在示范區衛生健康委指導下,由鄉鎮衛生院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將受聘人員名單報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金融部門備案。
聘期一般為三年,期滿后考評合格繼續聘用。聘期內實行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六)政策銜接。
1.已經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鄉聘村用”人員,將其社會保險直接轉入衛生院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賬戶并按規定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及工傷保險,本人參保繳費的基本醫療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繼續由本人負責繳納。
2.達到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鄉聘村用”人員,按城鄉養老保險銜接辦法,可以申請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可以申請轉入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繳納相關費用并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對財政補助繳納參保費用并按月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鄉村醫生,退出受聘崗位后,不再發放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
4.“鄉聘村用”政策實施后,未享受任何養老保險待遇,且不再通過延繳保險方式獲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鄉村醫生,經其本人自愿申請并經示范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資格確認,可納入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范圍,從其年滿65 周歲退出執業隊伍起,按月發放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
六、聘期待遇
“鄉聘村用”鄉村醫生享受服務補助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待遇,包括:
(一)鄉鎮衛生院根據相關規定為受聘的鄉村醫生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由鄉鎮衛生院和受聘鄉村醫生個人按照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企業職工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規定的比例繳納參保費用,示范區財政對養老保險參保費用予以補助。
(二)根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完成情況、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和基本醫療考核結果,落實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基本藥物補助和一般診療費等三項補助經費。
(三)鄉鎮衛生院編制空缺需要招錄衛生技術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在崗的“鄉聘村用”鄉村醫生。
七、解除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鄉村醫生違法受到刑事處罰、吊銷醫師執業證書,不能繼續履行職責的;
(二)受聘鄉村醫生不服從管理的,或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或發生依照合同約定應當解除聘用合同情形的;
(三)受聘鄉村醫生達到國家規定或合同約定的退休(退出)年齡的;
(四)受聘鄉村醫生主動申請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部門職責
(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示范區相關文件精神,做好政策宣傳和參保動員工作,核定年度招聘計劃,接受應聘報名,收集、上報應聘人員相關資料,與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制定完善轄區鄉村醫生績效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推進實施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制度,牽頭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或實施方案,牽頭負責示范區內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工作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實施,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審核人員資格,辦理聘用人員注冊或變更注冊手續。指導鄉鎮衛生院簽訂聘用合同,協調示范區人社、財政金融、醫保等部門落實工作職責,指導鄉鎮衛生院做好鄉村醫生績效考核工作。
(三)財政金融部門。負責落實受聘鄉村醫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的財政補助經費,將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確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核定實行“鄉聘村用”的鄉村醫生人數,保障受聘鄉村醫生規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并做好參保登記及待遇支付工作。
(五)醫保部門。負責做好自愿參保鄉村醫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參保登記及待遇支付等工作。
九、紀律與監督
在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工作中,對違法違紀、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堅決予以清退,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監督電話:0391-6633826。
附件:1.2022年示范區鄉村醫生“鄉聘村用”招聘計劃表
2.示范區“鄉聘村用”醫生申報表
3.示范區鄉村醫生聘用人員信息表
4.“鄉聘村用”鄉村醫生考核評定表
5.示范區“鄉聘村用”醫生公示(參考格式)
6.濟源示范區鄉村醫生聘用合同
7.鄉村醫生“鄉聘村用”資金測算表
8.鄉村醫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宣傳問答
濟源示范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7月7日